“「容留他人吸毒案(刑法*三百五十四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徐义明律师,南京*刑事辩护律师,华东律师协会会员,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为江苏共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义明律师,主办诈骗犯罪及金融诈骗、职务犯罪(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渎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非法集资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故意杀人案件、死刑辩护、各地高院再审等全国各地刑事案件。尤其擅长办理各类疑难刑事案件,对刑事案件有精深*到的见解。
总结出刑事案件的代理技巧:深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全面细致了解案情+思维细腻、缜密、清晰、敏捷+准确的辩护方向=成功。辩护风格既注重理论,又注重实践,更注重二者结合下的创新。
徐义明律师个人简历
徐义明师工作态度细致耐心,虽然工作繁忙,但是依旧尽心尽责,较擅长刑事与婚姻两大法律专项,热忱为有需要的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具有丰富的案件办理和出庭辩护的实战经验。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建筑工程都有不错的成绩。
专业领域
有大量的刑事刑事及婚姻的办案经历,既有细腻的案件操作技巧,又有大气的庭审风格,对婚姻方面的刑事案件有*特的创见。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建筑工程都有不错的成绩。
办案特点
事无巨细,对当事人的案件都十分看重,精通法律法规,所以在案件中有更大的拓展宽度,张力十足。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犯罪客体是社会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