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广东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

  • 8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1
  • 公司地址: 江苏省 南京 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幢东8层
  • 姓名: 徐义明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未绑定

    南京专业建设工程律师排名 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 所属行业:生活服务
  • 发布日期:2021-04-12
  • 阅读量:65
  • 价格:10000.00 元/个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江苏南京鼓楼区江东街道清河新寓社区  
  • 关键词:南京专业建设工程律师排名

    南京专业建设工程律师排名 建设工程纠纷律师详细内容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围有哪些
      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若涉及到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资金的项目,可能会被要求采用FIDIC条款,其他类型的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参照FIDIC条款起草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本。
      二、建设工程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法定义务,发包人应按照承发包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应按时支付的工程款包括承发包合同有约定的预付款(备料款)、进度款和结算款以及已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应当返还的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保修金等款项。发包人应履行下列主要责任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按照约定的分工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各种材料和设备;
      (3)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接受竣工工程并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三、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下列主要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期开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2)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
      (3)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建设;
      (4)对建设的工程负瑕疵担保责任。
    南京专业建设工程律师排名
    关于开发商拖欠工程款的维权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的价款**受偿。索赔是合同履行中,当发包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错误造成损失时,承包人要求对方赔偿的请求。索赔成功后,工程款可以追加,故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当及时向工程师发出索赔通知。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向发包人送交完整结算资料,请求结算。欠款形成后,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以防丧失胜诉权。
    南京专业建设工程律师排名
    拖欠工程款起诉的费用是多少
      到人民法院起诉是要收费的,不同金额有不同的诉讼费标准,标准如下: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南京专业建设工程律师排名
    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gjjjcd/-

    http://13347713853.b2b168.com
    欢迎来到广东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江苏省南京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幢东8层,联系人是徐义明。 主要经营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专业提供南京法律顾问服务,事务所有*的南京刑事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南京建设工程律师等,擅长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拖欠、建材买卖纠纷等。是南京地区乃至全国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这里价格实惠,这里生活服务齐全,我们的服务有:南京刑事律师,南京法律顾问,南京离婚律师!欢迎前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