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侦查阶段,如果被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可以聘请律师,代理申诉、控告,提供法律咨询;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案情;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另外,对于拘留的较长法定期限,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公安机关决定的,较长期限为37日,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被拘留的,较长为14日。
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
在公安阶段律师可询问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代理办理取保候审,了解到案件基本情况,具体还要看涉及哪方面犯罪而定。
问:什么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律师起源于古罗马。共和制罗马(公元前510或509~前30)的诉讼,必须根据执政官或法务官的告示,按法定的手续进行。由于法律和告示不断增多,日趋复杂,当事人在诉讼中,特别是在法庭进行辩论时,需要熟悉法律的人协助,因此,从共和制末期到帝国制初期(公元前1世纪后半期),辩护人应运而生。至公元5世纪末,充当辩护的人,须在主要城市学过法律,取得资格。他们逐渐形成行业,组成自己的职业团体,成为专职律师。封建制时期,多数国家废除了古代辩论式诉讼,改用纠问式,使律师失去作用。有的国家,如中古初期的法国,虽保留律师制度,但主要只适用于宗教法院,而且律师的职务由僧侣充任。世俗法院有时也允许辩护,但也只有僧侣才能执行这一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