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期徒刑罪犯的假释考验期限问题
对于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有适当的考验期限。根据刑法*七十四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在**实践中,对有期徒刑犯假释考验期限的掌握,一般不少于六个月。
非法集资犯罪的处罚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上,刑法设置了两个等级的量刑情节。刑法*176条的规定,犯罪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入罪和加重处罚情节的设置上,《解释》从非法吸收资金的数额、吸收对象人数以及给存款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三个方面分别对个人犯罪及单位犯罪规定了不同的幅度。[22]同时,在数额认定方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进行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此外,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和处罚还需要要注意犯意转化的问题。行为人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又萌生非法占有集资款的意图的,此时行为人的犯意已经转化,则要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解释》*四条*三款规定:“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二)集资诈骗罪
对于集资诈骗罪,刑法设置了四个等级的量刑情节。根据刑法*192条、*199条和*20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判处相应的刑罚。在入罪和加重处罚情节的认定上,《解释》*五条分别就个人和单位规定了不同的数额。[23]虽然法律和**解释在此罪的规定上偏重吸收的资金数额,但是在量刑时,尤其是考虑是否判处无期徒刑或是死刑时,不能仅以集资诈骗的数额为根据,还需要考虑诈骗手段、诈骗次数、危害结果等情节。[24]在诈骗数额的认定上,集资诈骗罪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应予以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款,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了本金未归还可予以折抵本金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关于对家庭有特殊困难的罪犯的假释问题
对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确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实践中,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有关部门提供证明,如果罪犯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当地具备监管条件,可以不受法定执行刑期的限制,适用刑法*七十三条关于特殊情节的规定,予以假释。但对犯罪集团的首犯、主犯,惯犯、累犯和罪行特别严重的罪犯,不予假释。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的规定
*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关于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的计算问题
根据刑法*四十二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的规定,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适用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从羁押之日起计算。
问:职务侵占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答: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是告诉才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