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适用什么法律
共同承担风险是合伙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是合伙法律关系区别于借款等法律关系的关键要素。自然人之间约定共同承担风险的,应认定为合伙法律关系。自然人之间约定一方提供资金并收取固定回报的,一般应认定为借款法律关系,但双方通过实际履行行为达成共同承担风险的合意,变更了合同约定的,仍应认定为合伙法律关系。
企业法律顾问有什么作用
1、预防、减少纠纷和损失的发生
2、协助公司扩大经营,促进公司升级
3、及时准确的解决公司难以避免的纠纷、较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避免问题发生后,公司措手不及或处于各种不利地位。
4、公司商标、**、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的保护
5、运用事务所的品牌协助公司与**、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各方面建立良好的关系。
劳动合同签订有时间规定吗
签劳动合同是有时间限制的。法律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中小股东自己怎么维权?
加强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控制大股东的权利滥用是当代公**的基本价值取向。中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和制度保护自己的权利:1、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自作出决议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可以要求退股。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公**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对股东大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
5、可以提起直接诉讼。
股权收购的流程
1、签署收购意向书,确定收购意向。
收购股权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历经较长的一段时间,包括双方前期的接触及基本意向的达成。在达成基本的收购意向后,双方必然有一个准备阶段,这个准备过程必然涉及双方相关费用的支出及双方基本文件的披露。同时为防止被收购方有可能与他人磋商收购事宜及较终拒绝收购的问题,必须有个锁定期的约定,因此这个意向书必须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足够的防范。
2、收购方做出收购决议。
在收购基本意向达成后,双方必须为收购工作做妥善安排。收购方如果为公司,需要就股权收购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如果收购的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行使,那么应由董事会形式收购决议,决议是公司作为收购方开展收购行为的基础文件。如果收购方为个人,由个人直接做出意思表示即可。
3、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购买权。
根据《公**》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必须经过公司持表决权股东过半数同意,其它股东对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有**购买权。要顺利完成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东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明确同意转让并放弃**购买权。股东会决亦是收购和约的基础文件。
4、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尽职调查是律师开展非诉业务的一个基本环节,也是律师的基本素质要求。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律师必须本着勤勉、谨慎之原则,对被调查对象做*、详细的了解,必要情况下可聘请相关会计机构予以协助调查。尽职调查所形成的较终报告将成为收购方签定收购和约的较基本的判断,对尽职调查的内容,可根据《律师承办有限公司收购业务指引》规定的内容操作,实践中根据收购的目的做出有侧重点的调查。
5、签订收购协议。
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双方就收购问题较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收购协议,收购协议的拟订与签署是收购工作中较为核心的环节。收购协议必然要对收购所涉及的所有问题做出统一安排.协议一旦签署,在无须审批生效的情况,协议立即生效并对双方产生拘束,同时协议亦是双方权利义务及后续纠纷解决的较根本性文件。 因此下列条款是必不可少的:
(1)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阐述;
(2)双方的就本次收购的承诺;
(3)收购标底;
(4)收购期限、方式及价款支付;
(5)收购前债权债务的披露、被收购方涉及抵押、担保、诉讼、仲裁的披露及违反相关义务股东的担保责任。
怎么样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专项任务劳动合同、借调、聘用劳动合同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实际情况,选择签订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原则。违反这个原则,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间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实际签订合同时,劳动者有权拒绝交纳任何形式的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同时,有两方面问题必须注意:一方面,劳动者要明确用人单位主体是否合格。例如,财务科招聘劳动者,其主体不合格。劳动者与财务科签订的劳动合同,当产生合同纠纷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另一方面,用人单位随意接收跳槽的外单位职工,要负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者在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表示前,应全面了解合同内容所涉及的真实情况。劳动合同内容由用人单位拟定,劳动者可就合同内容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自己的要求,最后就合同的条款,双方取得一致意见,达成协议。
设立合伙企业应提交的文件有哪些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10、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五)出资权属证明: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三、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有哪些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问:股权收购与资产收购区别是什么
答:1、两者的主体和客体不同
股权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股东,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股权。而资产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资产。
2、两者的负债风险不同
股权收购方式下,收购公司成为目标公司股东,收购公司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目标公司的原有债务仍然由目标公司承担。由于目标公司的原有债务对今后股东的收益有着巨大的影响,因此在股权收购之前,收购公司必须调查清楚目标公司的债务状况,一般并购公司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如设计师和律师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对目标公司潜在债务风险予以规避。
而在资产收购中,资产收购后,目标公司的原有债务仍由其承担,基本不存在或有负债的问题。但收购资产有可能被设定他物权等权利限制,因此,资产收购对收购公司而言,存在一定的他物权等实现风险。
3、两者在税收方面存在差异
在股权收购中,纳税义务人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股东,而与目标公司无关。除了印花税外,目标公司股东可能因股权转让而缴纳企业或个人所得税。
资产收购中,纳税义务人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本身。根据目标资产的不同,纳税义务人需要缴纳不同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契税和印花税等。
4、收购客体及变更手续不同
股权收购的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股权,而资产收购的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资产。股权收购因股东变动须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资产收购不需要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但收购资产中有不动产的,须到房地产等部门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
相关证照转让后果的差异。在资产转让的情况下,受让方通常无法直接获得或者目标公司的资质、牌照。而在股权收购当中,通常情况下,收购方能够自然取得目标公司的原有证照。
5、受第三方影响不同
股权收购中,影响较大的是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股权收购须有目标公司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并且其他股东有**受让权。对外商投资企业,须取得其他合营方的同意。因此股权收购可能会受制于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资产收购中,影响较大的是对该资产享有某种权利的人,如担保人、抵押权人、商标权人、**权人、租赁权人。对于这些财产的转让,必须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同意,或者必须履行对相关权利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