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广东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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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1
  • 公司地址: 江苏省 南京 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幢东8层
  • 姓名: 徐义明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未绑定

    苏州**合同纠纷律师咨询 处理合同纠纷律师

  • 所属行业:生活服务
  • 发布日期:2021-04-12
  • 阅读量:591
  • 价格:10000.00 元/件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江苏南京鼓楼区江东街道清河新寓社区  
  • 关键词:苏州**合同纠纷律师咨询

    苏州**合同纠纷律师咨询 处理合同纠纷律师详细内容

    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客观事实,不包括当事人及有关*三人的主观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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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六)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七)当事人主体不合格的合同;内容不合法的合同;无效代理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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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构基础合同而签订的以保理合同为名的书面合同,不是保理合同,在发生纠纷时应当以实际法律关系确定案由。保理合同是指债权人与保理商之间签订的,约定将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的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出租资产等基础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向债权人提供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资信调查与评估、信用风险控制及坏账担保等至少一项服务的合同。由此,基础合同是保理法律关系成立的前提,如果没有基础合同存在,就不可能形成保理法律关系,不是保理法律关系,则不能用保理合同纠纷之名,列其他合同纠纷之墙,更不能径行归于保理合同法律关系,所以只能以实际的法律关系来确定案由。实践中伪保理往往是民间借贷纠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债务转移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等在挂羊头卖狗肉。
    从保理合同的概念来看,保理法律关系往往会涉及三方当事人,保理商、债权人、债务人。实践中的保理合同关系可能还会有从属合同,比如担保合同,抵押合同,所以保证人、担保人也有可能成为保理合同纠纷的被告。基于此,在确定被告时,一定要仔细审查保理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或附属协议,不能遗漏当事人。但是也不是所有的债权人都是被告,也不是所有的债务人都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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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广东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江苏省南京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幢东8层,联系人是徐义明。 主要经营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专业提供南京法律顾问服务,事务所有*的南京刑事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南京建设工程律师等,擅长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拖欠、建材买卖纠纷等。是南京地区乃至全国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这里价格实惠,这里生活服务齐全,我们的服务有:南京刑事律师,南京法律顾问,南京离婚律师!欢迎前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