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广东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

  • 7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1
  • 公司地址: 江苏省 南京 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幢东8层
  • 姓名: 徐义明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已绑定

    上海专业从事合同纠纷律师

  • 所属行业:生活服务
  • 发布日期:2021-04-12
  • 阅读量:147
  • 价格:10000.00 元/件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江苏南京鼓楼区江东街道清河新寓社区  
  • 关键词:上海专业从事合同纠纷律师

    上海专业从事合同纠纷律师详细内容

    合同的效力直接关系到借贷关系是否受到保护。因此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时,应该认真审查借款合同的效力。合同纠纷律师-徐义明律师致力于合同法、公**、婚姻法、刑法、劳动法等的研究,多年的从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以及妥善、出色处理各类案件的能力!为众多客户维护合法权益尽心尽力,受到委托人一致**。
    1、进行非法活动的借款合同无效。《合同法》*五十二条(三)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较高院1991年7月2日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货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借贷意见》*11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比如有的企业见炒股或者买卖**赚钱,便买通金融机构某些承办人编造假的贷款理由如扩大再生产、购买原材料等签订借款合同贷出款项,这种违反政策和法律的借款合同无效。
    2、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合同法》*五十二条(一)规定“一方以欺许、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借贷意见》*10条规定“一方以欺许、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但是,由于《合同法》限制了无效合同的范围。仅规定了欺诈、胁迫形成的合同当其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认定为无效合同。而对此种情况规定了当事人有权申请撤销和变更。所以在掌握是否无效时应该与原来的认定有区别。不能把可以撤销和变更的合同当无效认定,否则会在适用法律上出现错误。
    3、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合同法》之所以在规定两大类借款合同纠纷中没有将企业间的借贷纳入,其主要原因是该种借货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是我国法律所认可的合法合同。因为任何国家都有自己特有的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只有金融机构有权经营借贷业务,如果任何企业都可以经营金融业务从事借贷我国的金融秩序就乱了,那就不需要金融机构的存在了。
    4、不具备借贷主体资格的金融机构从事借贷业务的借款合同无效。在金融机构内部也有明确的分工,可以从事借贷业务的是其中的一部分机构。其他内设机构和下属部门只有一些行政事务或吸收存款的业务,**没有对外进行借贷的业务。这些部门如果因为手中掌握一些资金,为了得到利息,而进行借贷,其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上海专业从事合同纠纷律师
    在大多数借款合同中,都有担保的存在,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在主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能保证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收回。但在实践中,有的是业务不熟,有的是人情作怪,有的是行政命令,往往出现担保无效的情况。
    上海专业从事合同纠纷律师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这些都是确定保理合同纠纷管辖的依据。具体到保理纠纷则应当区分清楚不同的保理诉讼类型。
    我们要了解保理的类型和纠纷争议焦点,厘清法律关系,并据之确定被告。比如:
    1.如果保理商与债权人仅就保理合同的权利义务产生纠纷,与基础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无关的情形下,我们可以只告债权人。
    2.如果与保理合同的权利义务有赖于基础合同的事实才能确定的,较好把债务人一并列为被告,当然人民法院较终有可能将之确定为*三人。
    3.无追索权的保理,仅涉及债务无法追回的,债权人亦不能列为被告。
    作为保理商的律师,在准确认知法律关系,权利义务指向的同时要尽可能为保理商创造更多的机会以利于债权的**,不能轻言放弃任何一个当事人。在设计保理产品和交易结构时尽可能多的为债权增加一些**,陷入诉讼之门时多一些责任人,比如担保义务人、抵押义务人、保证义务人也那时也都可以成为被告。当然,不使保理商陷入诉讼的泥沼,才是保理商的法律圣人,才能提供较好的法律服务。圣人是不存在的,除了孔老二,但他不是学法律的,所以法律服务注定是不**的。做好过程,回头看,不使自己追悔,也许可以。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徐义明律师致力于合同法、公**、婚姻法、刑法、劳动法等的研究,多年的从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以及妥善、出色处理各类案件的能力!为众多客户维护合法权益尽心尽力,受到委托人一致**。
    上海专业从事合同纠纷律师
    合同违约各方分别按各自具体违约形态的法律后果分别向对方承担相应责任,亦即不适用过失相抵原则。所谓过失相抵,是指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权利人亦有过失时,法官可按过失比例将损害在权利与义务人之间进行分摊,以减轻或免除义务人赔偿责任的一种制度

    -/gjjjcd/-

    http://13347713853.b2b168.com
    欢迎来到广东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江苏省南京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幢东8层,联系人是徐义明。 主要经营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专业提供南京法律顾问服务,事务所有*的南京刑事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南京建设工程律师等,擅长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拖欠、建材买卖纠纷等。是南京地区乃至全国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这里价格实惠,这里生活服务齐全,我们的服务有:南京刑事律师,南京法律顾问,南京离婚律师!欢迎前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