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的流程
1、签署收购意向书,确定收购意向。
收购股权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历经较长的一段时间,包括双方前期的接触及基本意向的达成。在达成基本的收购意向后,双方必然有一个准备阶段,这个准备过程必然涉及双方相关费用的支出及双方基本文件的披露。同时为防止被收购方有可能与他人磋商收购事宜及较终拒绝收购的问题,必须有个锁定期的约定,因此这个意向书必须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足够的防范。
2、收购方做出收购决议。
在收购基本意向达成后,双方必须为收购工作做妥善安排。收购方如果为公司,需要就股权收购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如果收购的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行使,那么应由董事会形式收购决议,决议是公司作为收购方开展收购行为的基础文件。如果收购方为个人,由个人直接做出意思表示即可。
3、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购买权。
根据《公**》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必须经过公司持表决权股东过半数同意,其它股东对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有**购买权。要顺利完成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东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明确同意转让并放弃**购买权。股东会决亦是收购和约的基础文件。
4、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尽职调查是律师开展非诉业务的一个基本环节,也是律师的基本素质要求。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律师必须本着勤勉、谨慎之原则,对被调查对象做*、详细的了解,必要情况下可聘请相关会计机构予以协助调查。尽职调查所形成的较终报告将成为收购方签定收购和约的较基本的判断,对尽职调查的内容,可根据《律师承办有限公司收购业务指引》规定的内容操作,实践中根据收购的目的做出有侧重点的调查。
5、签订收购协议。
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双方就收购问题较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收购协议,收购协议的拟订与签署是收购工作中较为核心的环节。收购协议必然要对收购所涉及的所有问题做出统一安排.协议一旦签署,在无须审批生效的情况,协议立即生效并对双方产生拘束,同时协议亦是双方权利义务及后续纠纷解决的较根本性文件。 因此下列条款是必不可少的:
(1)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阐述;
(2)双方的就本次收购的承诺;
(3)收购标底;
(4)收购期限、方式及价款支付;
(5)收购前债权债务的披露、被收购方涉及抵押、担保、诉讼、仲裁的披露及违反相关义务股东的担保责任。
中小股东自己怎么维权?
加强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控制大股东的权利滥用是当代公**的基本价值取向。中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和制度保护自己的权利:1、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自作出决议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可以要求退股。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公**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对股东大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
5、可以提起直接诉讼。
更换法人需要经过股东会吗?
看单位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变更法人的决策机关是股东会还是董事会。
变更公**人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3、章程修正案
4、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5、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6、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8、新法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9、授权委托书
10、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常被大家约定俗成简称为法人。公司本身是没有意志的,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可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来使公司“产生自己的意志”,但产生了意志后,还需要对外“交流”,负责向公司内外“表达公司意志 ”的人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人)。
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法人,一般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或CEO担任。由于公司的发展,战略甚至是斗争等原因,公**人有时候就需要由一人变更为另一个人,这就是常说的法人变更。
变更法人代表前,由原法人代表签署的各种合同的效力认定:
如果是在经营范围内签署的合同,并且没有**出法人代表本身的权限,应认定为有效。比如变更法人代表前和员工签署的劳动用工合同,应认定有效。如果**出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要看具体情况,由法院认定是否有效。
变更法人代表同时转让股权操作流程:
变更法人代表就按照变更法人代表的流程操作,如果该法人代表同时也是公司股东,变更法人代表的同时,要转让股权,应准备好相关法定文件,并且缴纳一定的印花税。若溢价转让或折价转让股权,还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改变公**人决议需要权力部门来进行决裁。每个公司跟每个公司有不同的权利机构,有的公司是董事会,有的公司是股东会,所以具体要看《公司章程》之中规定的是哪一个机构来对更改法人决议进行裁决。但这些都是公司内部的调节过程。在公司内部的决议过程结束之后,还需要到工商部门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设立合伙企业应提交的文件有哪些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10、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五)出资权属证明: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三、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有哪些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