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的含义
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保修金。如果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其*二节通用条款部分明确约定了各类工程款的付款数额、支付期限、催告期限和计息始期;如未使用的,应当参照约定之。对利息支付标准和付息时间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十七条和十八条。另外,滞纳金与利息的性质不同,可以另行约定欠款滞纳金。
提起代位权诉讼
有些发包人往往以对外债务收不回来为借口表示无力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合同法》*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拖欠工程款起诉的费用是多少
到人民法院起诉是要收费的,不同金额有不同的诉讼费标准,标准如下: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