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①:因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往往怠于行使权利,不知道选择什么样的方式来解决争议,导致诉讼时效已过,或在处理纠纷时即费时又费力。
防范: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建设工程合同的诉讼时效及其特殊规定,根据争议的程度选择解决方式或协商或调解或仲裁或诉讼。这在涉外工程合同中尤为重要。当然一旦进入纠纷,应借助法律顾问,出谋划策,以避免费时费力。
陷阱②:在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中,往往容易混淆合同的性质、经常把建设工程合同与劳务合同,一般的加工承揽合同及购销合同相混淆。
防范:当事人应针对签订的合同,详细分析合同的内容,然后与有关法律法规对照,往往不难确定合同的性质。
陷阱③: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和纠纷中,不注意保留和搜集证据,合同纠纷中往往无证据可举。
防范:当事人应注意平时收集证据,以防将来发生纠纷。特别是注意保留合同签订时详细资料。另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保留对方在履行义务时的有关证据资料。
拖欠工程款起诉的费用是多少
到人民法院起诉是要收费的,不同金额有不同的诉讼费标准,标准如下: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工程款的含义
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保修金。如果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其*二节通用条款部分明确约定了各类工程款的付款数额、支付期限、催告期限和计息始期;如未使用的,应当参照约定之。对利息支付标准和付息时间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十七条和十八条。另外,滞纳金与利息的性质不同,可以另行约定欠款滞纳金。
重视签证管理
签证对施工企业非常重要,特别是对于一些涉及到竣工结算、工程索赔的签证资料,施工企业应当特别重视。在前面那个案例当中,如果某建筑公司能够拿到业主就工期顺延的签证,建筑公司就可以对抗业主提出的工期索赔,并避免最后的不利后果。
还有一些施工企业觉得,工程量追加了是事实,就算没有签证,业主也要付款。其实不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31条*二款规定:“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工程)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因此,即使业主确认了工程量追加,但如果施工企业不及时提出变更工程款的报告,最后很可能导致该工程款得不到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