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广东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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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1
  • 公司地址: 江苏省 南京 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幢东8层
  • 姓名: 徐义明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已绑定

    上海催收欠款律师电话

  • 所属行业:生活服务
  • 发布日期:2021-04-12
  • 阅读量:1677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江苏南京鼓楼区  
  • 关键词:上海催收欠款律师电话

    上海催收欠款律师电话详细内容

    欠款纠纷律师-徐义明律师力求紧密细致、务实高效对待所有业务、案件,以集合专业力量为当事人服务,从而求取得佳的效果,避免法律风险。拖欠货款拿不到如何处理,当协商不成的时候,就要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
    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起诉,向对方追收欠款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证据问题。
    打官司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打证据。只有提交的证据充分,法院才有可能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这就要求我们在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注意保存有关往来的材料,以防发生纠纷时措手不及。具体的说,主要有以下证据。
    ①要有欠条、对帐单、结算书等债权凭证,这些证据也是有力的证据。
    ②如果没有这些直接的债权凭证,就需要要合同书、送货单、订货单、入库单等证据,这些单据应有对方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果没有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对方在法庭上就有可能否认这些单据。
    ③此外,双方在交易往来中的付款凭证,比如支票等,也是重要的证据,可以证实双方之间存在交易关系。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会谈纪要、往来函等,可能会对原合同有一定的补充或变更,这些证据都应当注意保存。只要这些证据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也是非常充分的证据。如果收集证据确有困难的,必要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其次,财产状况。
    ①起诉前应当详细了解对方的财产状况,包括房屋、土地、车辆以及银行存款等。
    ②如果对方有财产的,在起诉的时候应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或者变卖财产,以便案件审结后能顺利执行。
    ③起诉的时候要抓住有利时机,当对方有财产的时候起诉并进行保全,所达到的效果是好的,往往可以取得案件的主动权。
    上海催收欠款律师电话
    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如前所述,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加工行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体现为施工行为。承揽合同中的“加工行为所在地”,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表现为建设工程所在地。
      本条规定“以施工行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与高法院**解释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是一致的。这样规定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查清事实。如受诉法院所在地与建设工程分离,必然会增加受诉法院的工作负担、给一方当事人造成讼累,不符合“两便原则”(即便于人民法院审理和便于人民群众诉讼);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也符合“两便原则”.
      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除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外,被告所在地也可能成为管辖地。
      此外,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在不违反《民事诉讼法》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订立地、原告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应注意事项
      (一)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履约情况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
      (1)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2)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
      (1)资质情况;
      (2)施工能力;
      (3)社会信誉;
      (4)财务情况
      (二)工期和施工进度
      1、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
      (1)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承包人的证据可以是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工程监理的记录、当事人的会议纪要、施工许可证等;
      (2)承包人虽无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则应认定开工报告中记载的开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
      (3)若承包人无任何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亦无开工报告,则应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2、竣工日期的认定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十四条规定认定方法:
      (1)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2)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注意是经盖章的验收报告的时间,不是竣工验收备案日期,因为竣工验收备案是由建设单位来报送);
      (3)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4)未经过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上海催收欠款律师电话
    绿化工程承包的方式
      我国法律规定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承包必须进行招标,绿化工程是大型基础设施的项目,所以必须采用招标的方式,因此可通过向招标部门投标的方式获得对绿化工程的承包权。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投标函;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项目方案及说明;投标价格;投标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他内容。
    上海催收欠款律师电话
    欠款纠纷律师-徐义明律师力求紧密细致、务实高效对待所有业务、案件,以集合专业力量为当事人服务,从而求取得佳的效果,避免法律风险。企业缺少防范意识,对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了解甚少,一旦出现不诚信的行为或者纠纷而诉诸法律,维权往往受困受阻。那么对于企业来说,如何预防类似风险呢:
    一、合作前仔细调查合作对象是否合法注册、是否正在经营,登记的经营地址与实际的经营地址是否有变化、其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如何、法定代表人身份等。企业需要搜集交易对方工商登记、财产状况、有无涉及诉讼、经营管理人员情况、股东情况等资料并建档保存,同时交易过程中的所有过往资料也要建档保存,有时候往往是这些过往的资料可以说明双方交易的习惯和方式、文件签订效力、财产的动向,从而对诉讼有决定性的影响。
    二、保管好送货的证据材料,包括合同、送货单、函件、邮寄凭证等。这些是证明我方履约的重要证据,要注意掌握这些证据的原件,并确保证据材料中买方签章的真实性、合法性。对于送货单等单据,由于一般只是对方员工签名,这存在很大风险,要定期对账并盖章确认,或者要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或书面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同时也要保留好对账单、付款申请书、欠条、还款计划书等确认对方货款的重要证据。不要在买方付款之前将关键的交易单据原件交给对方,无论是出于交易习惯或其他原因,否则对方一旦赖账,手上将无权利主张之凭证。
    如果买方要求付款之前事先给的,要特别注明给付不视为付款。如果是通过转账的方式收款的,好不要再另行向对方开具收据,否则在诉讼中,可能被认为付款两次,建议在收据中中注明是针对哪笔转账开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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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广东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江苏省南京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幢东8层,联系人是徐义明。 主要经营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专业提供南京法律顾问服务,事务所有*的南京刑事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南京建设工程律师等,擅长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拖欠、建材买卖纠纷等。是南京地区乃至全国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这里价格实惠,这里生活服务齐全,我们的服务有:南京刑事律师,南京法律顾问,南京离婚律师!欢迎前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