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广东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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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1
  • 公司地址: 江苏省 南京 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幢东8层
  • 姓名: 徐义明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已绑定

    常州靠谱借款债务律师

  • 所属行业:生活服务
  • 发布日期:2021-04-12
  • 阅读量:303
  • 价格:100.00 元/件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江苏南京鼓楼区  
  • 关键词:常州靠谱借款债务律师

    常州靠谱借款债务律师详细内容

    债务人欠债不还还转移财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财产转移的,建议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1、催要欠款,好采取法律手段,不要委托要帐公司;
      2、对于到期欠债不还的,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3、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5、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拘留;
      6、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7、《刑法》*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
    常州靠谱借款债务律师
    公司债务转让如何处理
      1、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
      标的公司在存续期间,因经营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机构贷款有难度等原因,由股东以借款形式提供资金支持。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可同时以债权人的身份提出受让条件,即股权捆绑债权一并转让,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公司股权支付价款的同时,向标的公司提供资金偿还欠原股东的债务。
      2、股东欠标的公司借款的债务。
      股东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形时有发生,但在股权转让时应当了断。此款项的法律关系中,标的公司是债权人,股东是债务人。
      3、与原股东相关的或然债务风险。
      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股东提供担保,或股东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标的公司提供担保。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贷款清偿尚未到期,作为股权交易的双方应当约定,经征得金融机构同意,或解除原股东担保,由新股东对标的公司贷款承担担保责任。
    常州靠谱借款债务律师
    主债权转让的条件
      (一)主债权的转让必须是在保证期间内发生的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限。根据《担保法》*25条的规定,在保证期间内,主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换言之,保证人的保证责任随着保证期间的届满而消灭,在保证期间届满之后,主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三人,就与保证人毫无关系了。
      (二)主债权的转让必须依法或依约作出
      1、须有合法有效的主债权存在,这是主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2、主债权须有可转让性,依据债权的性质(如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或基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特殊信任关系的债权)或原合同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转让。
      3、主债权人与*三人达成了转让债权的书面协议。
      4、主债权的转让不得违反主合同或保证合同的约定。
      (三)主债权人应将债权转让通知主债务人
      一般来说,债权转让*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但主债权人应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并且债权转让不得增加债务人的负担。债权转让自债务人得到通知之时起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债权转让只有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之后才能影响到保证人的责任承担。通常,主债权人只需通知主债务人,即认为债权转让对保证人发生效力,但是如果保函中约定,主债权人必须将债权转让通知保证人的,应从其约定。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常州靠谱借款债务律师
    徐义明律师,南京执业律师,经验丰富,高效专业诚信,收费合理。受当事人**。
    一、借贷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
      借款纠纷案件属于财产纠纷案件,其收费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其收费标准如下:
      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
      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借贷纠纷适用的是一般的的三年期诉讼时效。

      三、**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
      1、诉讼时效抗辩权。如果债权有“时效已过”之事实,义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权利的请求权被阻却,义务免于履行。对于权利人而言,债权并不产生任何影响,债权仍是完全债权。
      2、法院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诉讼时效抗辩权是私权利,是否行使属于抗辩权人自由行为的范畴,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条规定,当事人未主张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3、诉讼时效抗辩权对人的效力具有相对性。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的请求权得以阻却的后果不必然产生,以义务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为前提。在义务人众多的情形下,其中一人所为诉讼时效抗辩权之效力,或其中一人之抛弃时效利益,对于其他人不产生影响,即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主张只产生相对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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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广东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江苏省南京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幢东8层,联系人是徐义明。 主要经营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专业提供南京法律顾问服务,事务所有*的南京刑事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南京建设工程律师等,擅长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拖欠、建材买卖纠纷等。是南京地区乃至全国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这里价格实惠,这里生活服务齐全,我们的服务有:南京刑事律师,南京法律顾问,南京离婚律师!欢迎前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