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广东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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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1
  • 公司地址: 江苏省 南京 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幢东8层
  • 姓名: 徐义明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已绑定

    常州*借款律师电话

  • 所属行业:生活服务
  • 发布日期:2021-04-12
  • 阅读量:173
  • 价格:100.00 元/件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江苏南京鼓楼区  
  • 关键词:常州*借款律师电话

    常州*借款律师电话详细内容

    公司债务转让是否违法
      1、《*共和国民法通则》*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债权人,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应当由债务人提供担保以后,方可转让,否则转让行为对债权人无效。
      2、如果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转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企业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应以受让方为被告,要求其对债务承担责任。
      3、如果受让方买断了原企业的全部资产,在受让方实际经营中,发现出让方在委托审计、评估中遗漏或清理债务不彻底而遗漏的债务,而受让方已实际接收了出让方的财产,但未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则债权人可以原企业与受让方作为共同被告。
      4、如果是公司股权的转让,一般情况下,公司无论怎么变更,其作为民事主体没有改变,它需独立对外承担责任,新公司只是原公司的变更,必要时需要承担它的债务。
      5、如果是采取股权收购的方式,则由于被收购公司的主体依然存在,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未履行的合约仍应由被收购公司承担。
      6、如果你是采取资产收购的方式,则被收购的公司因主要资产被收购后可能会清算、注销,此时的债权债务也不由你公司承担。
      7、只有采取公司吸收合并方式进行收购,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未履行的合同才应由你方继承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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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贷纠纷打官司费用怎么算
      根据《民事诉讼法》*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纠纷案件属于财产案件,所以纠纷案件诉讼费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除去案件受理费外,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其收费标准如下:
      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
      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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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区别
      1、连带担保责任更大
      一般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要轻,就是在法院没有对被担保的人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你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担保的担保责任要大,就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
      2、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不同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的分类
    保证期间分为有约定、无约定和约定不明三种。
      1、有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2、无约定:保证合同约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担保法》*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约定不明: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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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我国法律体系没有民间借贷的概念,它是相对正规金融机构而言,所谓正规金融机构就是经国家批形式准的机构和业务,民间借贷就是在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金融业务之外的借贷行为。为了**存款人的权益,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但是企业和个人的资形式金需求是多方面的。比如个人得了大重病以后,他需要费,从这方面来看,得到正规的金融是很困难的,所以就通过民间借贷来解决资金需求。
      非形式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法律的有关规定,在社会上吸收资金的一种行为,主要有四个特征要件: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社会性就是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形式收资金,民间借贷是有特定对象的,非法集资罪是不特定的;利诱性,公开承诺给你回报多少;公开性,就是对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宣传。从概念上可以看到,民间借贷形式现在法律上没有禁止,非法集资罪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
      民间借贷是可能演变为非法集资罪形式的,比如一个小微企在初创的时候为了解决资本金的需要,会通过地缘、人缘、血缘关系来筹集资金,这个初可能是民间借贷,就是几个非常熟的人、亲朋好形式友筹集一部分资金。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资金需求的扩张,在经济形势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他通过正规金融得到资金无法满足需求的时候,就会寻求其他渠道形式来募集资金,甚至铤而走险搞非法集资罪。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罪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罪风险自担。
      机关在打击非法集资罪犯罪过程中一直是非常慎重。在正确区分两者界限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准确定性以后,构成非法集形式资犯罪的才实施打击,对正当的民间借贷活动,国家法律是不禁止的。在打击非法集资罪犯罪过程中,机关也始终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发展并重的原则,落实宽严形式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坚决打击处理较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而且在惩治非法集资罪犯罪过程中,除了要让非法集资罪犯罪嫌疑人不在经济上占到便宜之外,对其他利形式益受损人的要全力加以保护。实际上让非法集资罪犯罪嫌疑人把他非法获得的高利吐出来,就是对广大参与集资者利益的一种保护。
      总之,应对非法集资罪和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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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广东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江苏省南京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幢东8层,联系人是徐义明。 主要经营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专业提供南京法律顾问服务,事务所有*的南京刑事律师、南京离婚律师、南京建设工程律师等,擅长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拖欠、建材买卖纠纷等。是南京地区乃至全国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这里价格实惠,这里生活服务齐全,我们的服务有:南京刑事律师,南京法律顾问,南京离婚律师!欢迎前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