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江苏
服务范围刑事,纠纷,离婚等
服务对象企业和个人
服务内容法律服务
业务范围民事、商业、刑事等
费用视案件大小而定
南京刑事纠纷律师:什么样的案件应该要做无罪辩护呢?以下为您解答
1、错案冤案,随着社会发展,目前错案冤案已经很少了,但是不排除还有此类情况的,当事人如果可以有证据自己是无罪的,可以无罪释放。
2、证据无罪,目前我国的无罪案例,主要集中在证据无罪。无论是律师还是法官、官、,案发时间都不在案发现场,他们对案情只能通过证据。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是律师与办案机关了解案情的基本要素,因此这些证据收集是否合法是否规范是否完整,成为定罪量刑的关键。
南京刑事律师价格:辩护律师的专业解读,是获得嫌疑人信任的关键。一次会见,辩护律师不仅要建立起嫌疑人对自己的信任,而且要通过法律咨询的方式,交代清楚嫌疑人该如何面对以后的询问,告诉他涉嫌罪名构成要件,主观目的、客观行为及损害后果的关联,律师解读的是法理,可以举类似案例,但不能教唆。还应该要求嫌疑人看清楚此后每一份文书并转述给辩护律师。律师在侦查阶段不能阅卷,却可以通过询问犯罪嫌疑人了解其本人的口供与侦查机关的问话,来反推案件的节点,甚至可以通过犯罪嫌疑人查对侦查机关取证程序是否合法。律师不能直接查阅案卷材料,都可以借助犯罪嫌疑人口供来反推。

南京刑事**律师: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注:宣告缓刑的,可以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缓刑的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南京建设工程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争议内容繁琐、涉案标的金额大,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也相对比较高,如果诉讼主体弄错,不仅会延误诉讼时机,也会造成诉讼费、差旅费等诉讼成本费用的损失。所以,南京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徐义明律师提醒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准确的确定诉讼主体是处理好诉讼纠纷的关键和前提。
因拖欠工程款产生纠纷,实际施工人可以将人、违法分包人列为被告起诉,同时可以将发包人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纠纷后,若发包人起诉,应列人和转承包人为共同被告;层层的,除诉讼当事人外,还可以将其他各方列为*三人。

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实践中,虽然《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明确规定了侦查人员有义务向律师介绍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主要事实,但侦查机关(一般是机关)办案人员对律师介入案件有时会抱有抵触情绪,大多数办案人员不愿意同律师交流。道理其实也很简单:侦查人员追求的是入罪的方向,而律师追求的是出罪的方向,目标正好相反。但与侦查人员建立良好的交流,确实可能会带来更多机会。本人曾办理一件案件时,嫌疑人坚称自己没有参与案件。在向侦查机关递交律师辩护手续时,我与办案人详细沟通,也向办案人陈述了当事人说法。
结果办案人员也很直接:你的当事人本来与案件关系不大,但是他在案发现场,因为案情比较重大,当时在场的几个人都办了拘留手续,按照我们内部规定即使查明了拘留的当事人可能不构罪,也要送到,让作出不批捕的决定(机关这样做的目的是自己的风险和责任)。
了解这一情况后,审查逮捕时我及时向负责审查逮捕的官提出:该案侦查人员也认为我的当事人构罪存疑,请务必重视。经过努力,后来该案作出了不批捕的决定。
与侦查机关的办案人员有效沟通案情虽然不易,但是每个案件还是要尝试去沟通,有时候会有意外的收获。及时捕捉案件信息,比找什么局长、长要有用的多。
南京会见律师费用:律师去会见要做的事情其实很多。这些都是一次性支付南京律师去会见费用后,律师会帮您做的。
一是关于案件的事情,律师必须询问当事人到案情况及强制措施情况、是否受到刑讯逼供,以及询问案情及当事人本人对案件的。二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还应当告知相应权利、告知可能有用的法律知识、告知诉讼流程等。,律师还要询问生活状况和生活需求,以**当事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律师会见,是刑事案件中律师介入方式的重要方式。如果有法律需要,可以联系我们,私信或者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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